1.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
每四年评审一次,最近一届启动评审时间为2018年2月。主要申报条件为:
(1)已获得省级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的成果。
(2)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(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),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,应从正式实施(包括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
(3)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,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。
2.山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
每四年评审一次,最近一届启动评审时间为2017年12月-2018年1月(第八届)。最近一届主要申报条件为:
(1)注重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,重点围绕“一流大学、一流学科、一流本科”、新工科、创新创业教育、应用型人才培养、产教融合、科教融合、医教协同、在线教育等方面实施强化建设与改革,成效突出的成果。
(2)理论创新类成果是指对高等教育教学理论等进行研究,2010年以来形成的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发展、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、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。
(3)实践创新类成果是指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,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凝练形成的,经过2年以上(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)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效果突出、特色鲜明、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。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,应从正式实施(包括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
已经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(含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)的成果,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。